某甲夜暴疾
《笑林》〔魏晋〕
某甲夜暴疾,命门人钻火。其夜阴暝,不得火,催之急,门人忿然曰:“君责之亦大无道理,今暗如漆,何以不把火照我?我当得觅钻火具,然后易得耳。”孔文举闻之曰:“责人当以其方也。”
译文及注释
译文
主人半夜突然发病,叫仆人用铁片击石取火。那天晚上天气阴冷,打不着火,(主人)很着急地催他,仆人生气地说:“您责备人也太没道理了,现在天黑得跟漆一样,为什么不用火把照着我,让我找着生火的器具,然后就很容易了。”孔文举听到后说:“责怪人也应该用正确的方法啊。”
注释
某甲:称人的代词。多用于避讳、设言或失名等。
暴:突然。
门人:仆人。
钻火:用铁片击石取火。
暝:昏暗,幽暗。
忿然:气愤的样子。
君:指主人。
亦:也。
孔文举:即孔融。
责人当以其方:责怪人也
杨生之狗
《搜神后记》〔魏晋〕
晋太和中,广陵人杨生,养一狗,甚爱怜之,行止与俱。后,生饮酒醉,行大泽草中,眠不能动。时方冬月燎原,风势极盛。狗乃周章号唤,生醉不觉。前有一坑水,狗便走往水中,还,以身洒生左右草上。如此数次,周旋跬步,草皆沾湿,火至,免焚。生醒,方见之。
尔后,生因暗行,堕于空井中。狗呻吟彻晓。有人经过,怪此狗向井号,往视,见生。生曰:“君可出我,当有厚报。”人曰:“以此狗见与,便当相出。”生曰:“此狗曾活我已死,不得相与。余即无惜。”人曰:“若尔,便不相出。”狗因下头目井。生知其意,乃语路人云:“以狗相与。”人即出之,系之而去。却后五日,狗夜走归。